創意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?您現在的位置 > 首頁 > 版權常見問題
所謂創意,即創作的意圖,是指創作所要達到的目的,其屬于思想觀念的范疇。
雖然創意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,但是,創意者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保護自己的創意不被他人亂用,比如事先與他人簽訂合同等。
根據我國《著作權法》第三條的規定:本法所稱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、藝術和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、工程技術等作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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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ㄈ┮魳、戲劇、曲藝、舞蹈、雜技藝術作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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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╇娪白髌泛鸵灶愃茢z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;
。ㄆ撸┕こ淘O計圖、產品設計圖、地圖、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。ò耍┯嬎銠C軟件;
。ň牛┓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。
上述所稱的作品,是指文學、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。
由此可以看出,著作權法不保護屬于思想觀念范疇的創意。只有在創意通過有形形式表現出來,形成作品后,才能依據著作權法獲得作品的著作權。
雖然創意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,但是,創意者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保護自己的創意不被他人亂用,比如事先與他人簽訂合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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